网友留言说:你的观点有点自相矛盾,实话实说。
三个原则:第一不竞稿;第二先收钱;第三见老板。因为能够接受这三条的人一定是行家,是识货的人,是有实力的客户。
第一不竞稿,证明你的自信,实力和双方的信任。
第二先收钱,显露你并不自信而且实力不足。有了合约害怕对方赖帐?是质疑法律还是对自己信心不足?还有,有了合约,不一定先付钱,有的合约是一期期的,钱是一期期付的,合约有时会终止的,国外就有这种情况。当然是有原因的,还要有双方律师出席。
第三见老板,Why?在国外是见不到老板的,接线员就会把你挡回去,老板不会过问这些事。况且你们做的是有实力的客户,这是市场部的事。
“不竞稿;先收钱;见老板”是个老调常谈的问题,但我一直认为很重要。这个网友解释得有点偏颇,不应该是这个意思,所以继续交流。
第一、不竞稿 我一直认为竞稿是最伤害这个行业健康发展的经营方式,因为我觉得设计不是竞技,不可能制定出来行业标准和公平竞技规则,比如看谁设计得快,还是看谁在单位时间内设计得多,还是设计得大、远,设计与个人喜好有很大因素,比如2010世博会标志入围的十个方案,选哪个做标志世博会都照样开,影响不了什么,那么选哪个完全取决于评委的喜好,换一拨评委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。
所以竞稿肯定竞不出水平,竞的最后只是价格、数量和腐败。我们行业的收费越来越低和竞稿有很大关系。我听一个朋友说他们竞稿竞到后期简直就是竞气,为了中标后来就失去理智不要钱了,白送。这图什么?
第二、先收钱 先收钱的意思是设计要收预付款,没有预付款的项目成功的可能性很小,往往是忙活半天就无声无息了,为什么?因为客户没成本。设计是服务行业,国际上通行的办法都是要收取一定的定金才开始工作,比如你请律师打官司,你不先给人家定钱,人家能给你工作吗?设计师要自己待见自己一些,别老觉得自己的工作就是熬一宿的事,这样就越来越不值钱了。 |